《泰晤士报》文章:儿童学前教育十分重要
【英国《泰晤士报》10月3日文章】题:公民资格始于幼儿园(作者克里斯托弗·鲍尔)
早期教育的影响非常重要,如果你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以后误入歧途的危险就会小得多。为使儿童有一个良好的早期教育而进行投资,大概同保健和家庭教育一样都是一个国家所能进行的最佳投资。
美国的研究表明,在每100个受过良好学前教育的来自贫困家庭的青年中,有48人长大后得到了就业机会,还有45位长大后能够完全靠他们自己的收入维持生活;而在每100个没有受过学前教育的青年人中,相应的数字分别是29和24。最新的发现是,“在参加学前教育计划的人一生中,学前教育计划偿还给公众的报酬估计是每投资1美元即可得到7.16美元收益。”这样做不但花费不多,而且还是一个我们不能错过的机会。
但是在由公众提供资金的3到4岁儿童学前教育设施的排名方面,英国在欧洲联盟中的位置接近末位。这意味着那些最需要良好幼儿园教育和可能从中获得最大益处的孩子,得到这种教育机会的可能性恰恰最小。
那么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呢?首先,是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明确认识。研究表明,良好的幼儿园教育加上称职的父母的配合,对我们国民的健康、财富、福利和预防犯罪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他国家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
其二,质量至关重要。提供早期教育的做法是否良好,主要取决于质量而非提供的场所类别。但是不论提供的场所如何,它们都必须符合几个重要的质量标准:课程、教师和同父母的合作。
学前教育应该与3、4岁儿童的发育阶段相适应,使他们能够通过有目的的游戏活动开拓其多方面的智力及各种学习方式。他们需要既受过良好训练,又是能在工作中始终如一的教师。成人与儿童之间的比例至关重要。皇家艺术学会(RSA)根据经验建议说,班级人数也许可以通过将同一班级孩子的平均年龄加倍的原则合理地计算出来:3岁的孩子按6个一组分,6岁的孩子则以12人为一班,如此类推。
其三,我们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以便使我们能朝着为所有儿童提供良好学前教育的目标前进。
我们需要有一项法律规定,要求在某一明确日期前以及在教育和看护相结合的前提下,为所有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这项规定还要求有人力物力和一个负责的政府部门做后盾。做不到这一点任何办法都将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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