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玩水”中方漏财
【香港《华侨日报》12月7日报道】题:外商实物投资货不对办
中方年损失数百亿美元(作者张良)
近年来,外商向中国投资的方式从以现金为主转向以实物作价为主,以致外商“玩水”的现象屡见不鲜。其方法不一而足。北京已注意到这个情况,并已通知各地关注。
一是掺“水”。经过几番紧张谈判,某兴业公司终于与外商达成了合资筹建针织厂的协议,项目总投资为500万美元;其中中方以现汇形式投资350万美元,而外商以14台圆织机和织带机作价150万美元出资。外方设备到达后,经辽宁省商检局对其投资设备进行价格鉴定,发现这14台设备的实际价格最多才45万美元,就是说外商至少掺“水”105万美元。
像上述事件并非绝无仅有。去年,中国商检系统共对3633批外商实物投资进行了价格咨询和价值鉴定,评定外商投资设备累计报价12.55亿美元,实际价值仅为8.66亿美元,降值额高达3.89亿美元。
二是以旧充新。去年8月,苏北宏达电线电缆厂委托合资外商陈子雄代购港产挤塑机、束纹线机及配套设备,总金额18万美元。委托代购合同中特别注明“该机器及附件为一套全新设备”。可是,电缆厂在验货时却发现,所有设备都是使用很久的旧设备,与陈子雄交涉,他振振有词:“全新并非崭新,当时订购的就是这种使用后油漆一新的‘全新’设备”。据权威部门测算,电缆厂在此笔交易中至少吃亏10万美元。无独有偶,几乎是同时,常州弘光灯泡公司委托外商代买许多台全新设备,结果经商检部门鉴定,在实际到货的54台设备中,共有旧设备41台。
三是以次货当好货。苏州一家中日合资企业,日方以114台毛绒织造设备,作价87.2万美元出资。设备到货后,中方发现所有设备均是“二手”设备,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在事实面前,日方不得不将设备降为41.2万美元,并相应调低出资比例。在设备安装调试中,有关部门又对设备的有形损耗、功能陈旧性指标进行鉴定,判定日方设备仅值29.75万美元。对此,日方也全部确认,并支付11万美元现汇予以补偿。
四是以国产设备冒充进口产品。山东腾飞合资公司,外商以深圳产品冒充进口设备作价投资,中方一边请商检部门对设备进行检验,一边委托中国银行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取证,使外商的假冒行为暴露无遗,外商立即向中方表示道歉,并迅速补充投资额。
外商的这种“玩水”手段使合资企业的亏损面越来越大,亏损额越来越多。有些“三资”企业累计亏损已超过注册资本,但他们不但不破产,反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其中的奥妙是外商利用“转移定价”手法转移了利润,在中方帐上表现为“亏损”,外商的帐簿上却表现为“盈利”。
广东的一项调查表明,由外商承办购进的设备和原材料价格,一般都高出国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20%至30%;而外销产品又往往被外商压价包销,有的压价幅度甚至高达5—10倍。
深圳某合资企业,中方投资800万美元,外资实际投资200万元。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外商利用提供贷款的机会转移利润。
这些漏洞每年要让中国损失超过数百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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