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6人因燃放爆竹罪被捕
【法新社新加坡2月16日电】新加坡警方今天说,最近几周他们以燃放爆竹罪逮捕了106人,并告诫人们不要在农历新年期间违反实施了16年的禁令。
警方说,自上个月以来,他们收到的有关燃放爆竹的控告有1823起;被捕者中有33人已在法庭上受到指控,其余的人尚待起诉。
由于燃放爆竹屡屡引起死亡、火灾、殴斗并妨扰公众,新加坡于1972年决定禁止燃放爆竹。
昨天,法庭第一次因一个人拥有爆竹而将他判刑,今天又有一个人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刑。法庭昨天还以拥有和燃放爆竹的罪名对5个人课以1000至2000美元的罚款,今天又对两个人课以类似的罚款。
以往根据禁止燃放爆竹法罚款的数额为250至1150美元。犯这样的罪最多可罚款2500美元和判处两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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