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镜重圆覆水可收
【香港《明报》10月27日文章】(记者何名)分了手的鸳鸯有些厌倦了单飞,在北京,不少人将复婚作为寻找安定的最终归宿。
北京曾是离婚率高的城市,现在,这座城市的复婚率为10%,已超过了其它城市。
某区一个街道去年有192人离婚,至今年复婚的已达20人;另一个区里自今年4月1日以来,11个街道有486人办理离婚,而同期复婚者也达40多人。
内地的离婚者中,30—40岁年龄段的人数最多,约占总人数的一半,在复婚者的行列中,以中年人居多。复婚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因为孩子“破镜重圆”的占了50%以上。
这些中年人在采访中对记者说,我们离婚时,不是没有考虑孩子,只是想到家庭不合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这样才分的手。但是离婚后,孩子的入托、上学、甚至食宿都成了问题,如果父母再婚,孩子更没人管了。没有人管教的孩子实在太危险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复婚的研究员说:“我们就这一个孩子。大人的错,不能让孩子来担后果,为了孩子,我们别无选择。”
但当记者问他们中的一些人,若没有孩子,是不是也会选择复婚时,几乎没有人可以回答出来。
除“为了孩子”复婚,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出于实际的考虑,选择了复婚。
在朝阳区婚姻登记处,记者见到一对因婆媳关系不和而离婚两年,现又来申请复婚的夫妇。他们说当年婆媳关系紧张,丈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最后离婚了事。男方单位分了房另立门户后,没有了婆媳矛盾,两人间的隔阂也烟消云散,自然破镜重圆。
在登记所,像这些因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为了一方户口入京、为了向单位多要一间房,以离婚为借口的夫妇,在这些矛盾解决后,重新申请复婚的并不在少数。
在复婚者中,北京的社会学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当初因“第三者”介入提出离婚的人中,与热恋的“第三者”结婚的并不多。
近几年,除了一般意义的“另有所爱”外,外地小保姆、打工妹也成了介入出租车司机和餐馆老板等家庭生活的“第三者”,但大多热恋一阵后,男人大多还是感到原先的家更好,往往与因此而离婚的太太复合。这类离婚,有民意资料显示,复婚率占了45.5%。
一位复婚者说出了众多复婚者的一种无奈:爱情是谈得完的,而日子是过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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