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少管所里的童军活动
【香港《华侨日报》10月9日报道】惩教署高级事务监督(青少年罪犯)周德华昨日出席由服刑中的青少年犯人组成的童军乐队巡游时指出,由于从泰国等东南亚国家来港卖淫的女性人数日益增加,令女性罪犯数目持续增加,该署最近已开始在沙咀的监狱收容女犯人。
为加强青少年罪犯对纪律的实践,惩教署教导所与童军总会于1986年起组成了第221旅童军,历年来共有1100名青少年罪犯曾自愿参与。
周氏称,现时共有209名来自励径及哥连臣角教导所的罪犯参加,参与率为五成,而且观察所得参加者的纪律性有所改善。
17岁的亚伟,自称因“贪玩”行劫而被法院判入教导所,如今已16个月。他说初时只因为了寄托和有机会出外活动才参加童军活动,如今认为从中学会了自律和纪律。
另一位曾打架而犯罪的17岁亚耀则表示,参加童军后生活充实了,对于被安排到老人院做义工又感到饶有意义。
被判入教导所的青少年须接受6个月至36个月不等的训练,服刑时间视乎行为表现。青少年罪犯日常于上午上课,下午接受技术培训。另外已服刑多时的青少年犯亦会被安排参加社会服务及义工。服刑完毕后须接受善后辅导及守行为3年,而3年后不再犯事的成功率达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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