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花天酒地看守受贿舞弊
【台湾《中国时报》1月27日特稿】(记者李作平)板桥地检处主任检察官姜仁修,曾指出目前监所对受刑人过于礼遇,而受刑人生活舒适,而提出“监狱如花园”将难收教化之效。实际上,现监狱已如同“观光饭店”,只要有钱,在内犹如大爷,山珍海味一样可以享受。
你听过监所内受刑人可以吃到“狗肉火锅”吗?一位出输受刑人指出,这是千
真万确的事实,冬季监所最热门的“消夜”,每锅300元,什么都有:洋葱、辣椒、粉丝、狗肉等,但“份量”不多,要加量很简单,只要加钱。“现金”在监所是万能通,是公开的秘密。受刑人或羁押被告所带现金有严格限制,但许多受刑人为得到“照顾”,则要求家人多寄存现金给管理人员,而这些不肖人员则利用此机会抽回扣。
三餐加菜,夜晚来顿消夜,做奸犯科入狱者的日子,有时比外面还舒服。
曾有位羁押被告,因涉贪污
讯时,利用机会只交代家人一“不要
了,寄再
”
侦办窃盗案件,他指出在监所的惯窃,因生活优遇,再加上切磋“窃技”,监所教化效果令人怀疑,而依受刑人“经验”,监所被视为“销金窟”的问题实应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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