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全力禁毒
【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2月号文章】题:马来西亚全力禁毒
在吉隆坡苏邦国际机场,一幅显眼的大海报呈现在所有来访旅客眼前。海报的背景是一条灰色的粗绞刑索,上面印着一行英文字:“先此警告!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贩毒可判处死刑。”下面还有一行字体较小的最后警告:“要知道你携带的是什么!”
用刽子手的绞刑索来警诫旅客,倒是一种不平常的迎客方式。
马来西亚本身不产毒品,但由缅甸、老挝和泰国3国部分领土构成的东南亚著名鸦片产地金三角就近在咫尺,因此毒品进入该国很容易。毒品大批大批地越过边境运入马来西亚,然后转运到欧洲、澳洲和美洲。
马来西亚全力以赴的扑灭毒品之战,可称得上举世无双。这场战争开始于5年前。1983年2月,该国开始用重典对付毒贩,将贩毒的人处以死刑。任何人如被查获拥有15克的海洛因或吗啡,200克的大麻或1000克生或熟鸦片,一经定罪便判处死刑。任何人如被查获拥有少于上列数量的毒品,便会被控为毒贩,而可能要坐牢几个月甚至终身监禁。
马来西亚政府采用死刑作为对付毒贩的主要武器,已经获得全国广泛支持。大多数国民都赞成政府的立场,认为死刑是对毒贩的公平而适当的惩罚。
1986年,该国的执法工作突然引起国际间的注意。当时,有两名澳洲人(其中一名在英国出生)因企图偷运179克海洛因出境而被判死刑。虽然许多人用了各种努力来拯救他们,澳洲总理雷克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也曾促请马来西亚政府宽大处理,但结果2人还是被处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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