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弊端
【本报讯】拉美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较早。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在第三世界中处于领先地位。
以退休金为例,许多国家允许某些职业中的就业者(如公务员)提前退休。
如在巴西、哥斯达黎加和乌拉圭等国,工龄满20年或30年的公务员,不论其年龄如何,均可提前退休。由此可见,这些退休者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几乎等同于他们在退休前交纳养老金税的年限。
拉美一些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1、由受保人、雇主和国家三方按工资收入的定比例缴纳;2、国家出资;3、用社会保障基金从事投资活动后获得的利润。
以1983年为例,在28个拉美国家中,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来源所占比重分别为:雇主占43.1%,受保人占26.5%,国家占14%,投资利润占14.9%,其他收入占1.5%。换言之,受保人出资仅占总数的1/4左右,而雇主和国家则远远超出1/2。
拉美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难以扩大。在拉美,劳动力中的大部分人是农业劳动者和不领取工资的家庭劳动者,而大多数拉美国家的社会保障法规只准许城市工薪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中的依附者享受社会保障,个体劳动者、农业劳动者、家务劳动者、失业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依附者却被排除在外。财政收入困难,社会保障机构入不敷出。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预期寿命延长,交纳社会保险基金的人与领取养老金的人的比例几乎是1:1。其次是拖延或逃避交纳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由于失业保险的开支大幅度上升,通货膨胀又使医疗费迅速上涨,社会保障体系的行政开支增加。因此,自80年代以来,在拉美的各种社会保障机构中,有一半经常面临着亏损。社会保障机构只得降低服务质量。
80年代后期以来,一些拉美国家开始对社会保障系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其中主要是发挥私人资本的补充性作用,以解决社会保障体系面临资金不足的难题;改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行政管理,以压缩开支和提高经济效益及服务水平。(江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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