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咄咄怪事允许教员科研作假
【美国《纽约时报》7月23日文章】题:两所大学在研究诈骗案中向政府赔偿160万美元(作者菲利普·希尔兹)
司法部说,两所大学已同意向联邦政府支付160万美元以了结对它们的指控:它们帮助掩饰一名教员在科研方面的不轨行为。
司法部说,这是第一次在研究行为不端案中应用1863年的一条法
——无根据要求法——追回骗走的研究经费,但是根据这一法,可能会对大学提出更多的起诉案。
参与议定这一了结办法的司法部民事局局长弗兰克·亨格说:“今天的了结协议证明,无根据要求法是政府对付联邦资助的科研中的诈骗行为的一个重要工具。”
根据这条法律,一个公民如果认为政府正在受骗,他就可提出控诉,如果在法庭上胜诉,他可取得部分损失补偿。
政府自身也可以对这类违法行为提出控告。关于大学在联邦政府科研拨款中有不轨行为的类似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根据宣布的了结协议,在免疫学家宁内曼博士被指控伪造论文数据案中,犹他大学同意支付95万美元,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同意支付62.5万美元。
1983年,宁内曼博士在犹他大学的同事托马斯·孔迪博士告诉校方负责人,他认为宁内曼在其研究工作中作了虚假的报告。
犹他大学以及后来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宁内曼博士曾于1984到1988年在此工作过)的调查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但决定不控告宁内曼博士行为不端。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研究工作甄别办公室受理了这个案件并进行了为期几年的调查。
1989年,孔迪博士向法院提出起诉,他请求司法部接管此案,理由是大学方面允许在科研论文中弄虚作假并向政府提出假报告,从而欺骗了政府。
孔迪博士将获得160万美元了结费中的15%,因为司法部已同意承担对大学的诉讼费用。宁内曼博士被指控在4家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至少9篇论文中伪造数据。
司法部说,两所大学都在宁内曼博士造假的经费申请报告基础上获得了政府拨款。它说,犹他大学在对该案进行调查后已知道有虚假,但却向国立卫生研究院作伪证说,宁内曼博士已更正了他的报告。司法部还认为,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有赔偿损失的责任,因为宁内曼博士利用类似的假报告在该校获得了研究经费拨款,该大学在监督他的研究工作以及送交政府的报告方面失职。
在了结协议中,两所大学同意建立新的程序,以处理有关科研行为不端的案件和纠正它们现行体制的不足之处。
研究工作甄别办公室宣布说,鉴于司法部的行动,它也与宁内曼博士达成了一项了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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