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同东欧高校拟定合作新项目
【德国《世界报》8月6日文章】题:欧共体同东欧高等学校合作的新项目
为了支持东欧国家高等学校的发展和革新,欧共体提出了1990至1994年全欧高等学校合作计划。在“通过合作给予援助”的口号下,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捷克和匈牙利的高等学校有可能同欧共体伙伴合作,交流人员,包括互派留学生。现在,从9月1日起实行这一计划的第二阶段,将作一些重要的革新。这一计划的基础是,由来自可以得到援助的国家的至少一所高等学校同欧共体的至少两个成员国的伙伴(高等学校或公司)组成各自的欧洲联合项目。受到支持的项目包括教学和培训方面的联合行动,如交流计划或教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高教事业的结构性改造。德国高校在1994—1995学年参加的项目占所有项目的差不多53%。援助主要集中在工程、企业管理和环保教学的革新。
大学生以及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交流用单项助学金资助。在国外学习或实习3—12个月,受援国的大学生至多可得6000埃居(欧洲货币单位)(约1.2万马克),欧共体国家的学生最多可得5000埃居。
在全欧高校计划的第二阶段将把独联体国家(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俄罗斯联邦)吸收进来,对它们制定了一项特殊的援助计划。
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德国执行全欧高校合作计划的联格处)估计,1994—95学年德国给独联体国家发放一年期交流名额75个,3年期名额25个,提供资金约2500万埃居。批准给其他受援国新项目240个,欧共体在三年中提供将近一亿埃居援助资金。发放这些项目时要特别注意使受援国确定的专业重点同该国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进程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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