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过新法案:占用农地要付出额外代价
【台湾《经济日报》8月31日报道】行政院专案会议30日审查通过“农地释出方案”,未来农业区土地变更地目为工业或一般建筑用地时,为避免土地炒作及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地主应捐出30%的土地,做为生态绿地,以回馈社会。
农地释出方案共有八项原则,主要重点如下:
——农地释出时,开发者应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开发及经营计划,经核准后,尚须经农业主管机关同意。
——农地变更地目之后,地主必须捐出30%的土地,做为隔离绿带,以回馈社会。
——农地释出时,以都市计划内农业区,以及非都市土地的工业区、乡村区和风景区内的农地为优先,同意变更作非农业使用。
专案会议也通过“农业变更使用准则”,以配合农地释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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