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如何管理物价(上)
日本战后的物价几经大的波动,进入80年代后逐渐趋于稳定:1981—1993年,批发物价年平均上涨率为1.8%,消费者物价年平均上涨率仅为2%。这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属物价涨幅最低之列。
日本是市场经济国家,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但是,日本政府也对物价进行广泛的干预和调控,并直接参与制定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宏观调控微观参与日本的物价主要通过批发物价和消费者物价来反映。批发物价是企业间商品交易的价格。批发物价指数是日本银行(中央银行)统计调查局根据包括出口商品在内的国内商品和进口商品的交易价格综合计算确定的,被计算的商品达1185种。消费者物价是零售商品的销售价格。消费者物价指数是内阁总务厅统计局根据消费者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综合计算确定的,被计算的品种共有540个。批发物价指数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由日本银行和总务厅逐月发表。
日本政府对物价的调控主要通过两种手段进行:
一是通过财政金融和法律手段间接控制物价。政府采取削减预算、减少公共工程建设、调整货币供应量、提高官定利率(贴现率)、提高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缴纳准备金、限制信贷活动等手段,抑制社会总需求和社会购买力,以达到控制物价的目的;通过设立物价监视员等办法,建立价格监督体系,调查监视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和价格动向;通过将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稳定市场价格;通过降低关税、扩大进口,平衡国内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市场;严格实行《禁止垄断法》,取缔限制竞争的不合法的企业联合,取缔不公平的交易方法,确保市场的公平性;推进产业合理化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消化各种涨价因素。
二是通过参与一些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直接控制物价。共涉及30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其中包括运费、邮费、电报电话费、电费、煤气费、自来水费、社会保险医疗费、国立和公立学校授课费等公共费用以及大米、食盐和烟草的价格等。这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有的由国会批准,如邮费、电报电话费、国产烟草价格等;有的由中央政府决定,如大米价格、社会保险医疗费、国立大学授课费等;有的由地方政府决定,如公营自来水费、公立学校授课费等;有的由企业提出报经中央政府批准,如电费、煤气费、铁路运费、汽车运费、船舶客运费、航空运费等。
政府通过以上措施,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抑制了物价的上涨。(上)
(祝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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