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所谓「自主防卫五项原则」
【共同社东京二十四日电】中曾根防卫厅长官二十四日下午在参院预算委员会说:“以国力和国情作为整备防卫力量的准则是不合适的。”
以国力和国情作为整备防卫力量的准则,是一九五七年五月决定的“国防基本方针”第三项明文规定的。中曾根长官的想法是:“当国力和国情变化的时候,例如国民生产总值迅速增长,或者自由民主党在议会中获得了三百个议员席位的时候,如果以此作为整备防卫力量准则,反而会引起防卫费的无限扩大。”中曾根长官十九日提倡重新研究国防基本方针,而今天的发言是具体地表明了重新研究的内容,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共同社东京二十八日电】中曾根防卫厅长官在国会答辩中表明要全面改定现行的基本方针,打算在十月份防卫厅拟好第四次防卫计划草案以前,先在国防会议和内阁会议上决定“国防基本方针”。
中曾根长官和自由民主党安全保障调查会过去提出的基本方针的具体问题是,第三项的“适应国力和国情,在必要的限度内,逐渐地装备防卫力量”和第四项的“对付外来侵略,以安全保障体制为基础”等部分。如按中曾根长官的想法要全面改定,今后围绕“国防基本方针”问题的讨论将进一步活跃起来。
新的“国防基本方针”的内容是什么,还不清楚,不过中曾根长官作为一项资料提出了“自主防卫五项原则”;(1)遵守宪法,保卫国土;(2)和外交形成一体,谋求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协调一致;(3)贯彻文官统治制度;(4)维持无核三原则;(5)以日美安全条约作补充。
关于自卫队的任务,认为取代过去所规定的“准备对付使用常规武器的局部战争以下的战争”,而用“使用常规武器的有限度的战争”的措辞来表现可能是更正确的。作为具体内容,提出“目的,限于防卫”、“手段,不使用核武器”、“地点,限于本土”这三个条件。
新方针最后如何制定,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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