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原则通过三项开放措施──就大陆经贸农业交通专业人士访台事宜
【台湾《联合报》8月30日报道】题:大陆经贸农业交通人士将开放来台
陆委会昨天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通过大陆经贸人士及农业、交通专业人士来台进行相关活动三项许可办法,将于近期内送行政院核定,可望于年底前公布施行。
这三项开放措施对于两岸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层级提升等方面,具重大影响,公布施行时机备受关注。
昨天通过的大陆经贸人士来台许可办法草案,在活动范围部分,删除大陆经贸人士得来台从事经贸纠纷处理一项。陆委会建议删除这项,主要是基于协商筹码考量,恐纳入法规后,大陆方面不愿与我进行协商,自失筹码。
在邀请大陆经贸人士来台的资格方面,草案规定,除政府授权团体、全国性工商团体外,在台投资新台币3000万元以上、在大陆有50万美金以上投资的台商、外商、华侨均可邀请大陆经贸人士来台,包括大陆员工、外商在大陆分公司员工及经销商等。
陆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昨天讨论“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从事经贸相关活动许可办法”、“大陆地区交通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交通事务相关活动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农业专业人士来台从事农业相关活动许可办法”三项草案,获原则通过,但由于这三项办法都属于大陆经贸人士来台的范畴,日后将由决策层考量开放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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