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科研机构:施泰因拜斯基金会(四·完)
该基金会由“现代企业援助导师”费迪南德·冯·施泰因拜斯得名(1807—1893)。它是私营经济组织。巴登—符腾堡州政府技术转让专员勒恩认为,这是“最重要的规则之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必要的灵活性”。对施泰因拜斯总裁而言,工作任务不依赖于政府的规定是成功的基础。然而其前提是,基金会要能够动用已有的科研基础设施,例如专科大学。对这个“行动基础”(马克斯—普朗克协会和弗劳恩霍弗协会也在其中),巴符州每年投资50亿马克。
基金会去年年底时雇用员工2854名。从事项目的规划及实施的教授、工程师、自然科学家、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约占70%。大学生约占22%。勒恩特别强调要使行政部门尽可能小,组织管理人员只占8%。
基金会共设200个技术转让中心。如果其中某个中心得不到足够合同而无法满负荷运转,就必须关门。去年又开设了56个新中心,但12个已关闭。如果国家对基金会有影响,“这些疲软的中心也许会永远依赖纳税人的援助了”。因此中心不应只是珍贵的知识源泉,还要证明是个“创利中心’。
施泰因拜斯总部设在斯图加特,它是行政管理中枢。所有问题,包括科技和经营管理都在这里提出来进行初步分析,对各项任务加以协调,然后交给技术转让中心的专家。各个中心负责不同的专业领域。电子图像加工、传感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自动化技术、营销等等,这些只是施泰因拜斯广泛的服务项目中的几项内容。中小企业可从这里寻求咨询。
咨询服务的优势在于它们遵循“为顾客谋利”的哲学。勒恩反复强调说:“只有坚决按照顾客的特殊问题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企业家的钱才花得值得。”
施泰因拜斯基金会的技术转让是在一个“经济的”良好小环境下进行的。如勒恩所说,由于组织简单、分散和各创利中心高效率的工作组织,才有可能签订数额1000马克的合同。其它组织低于3万马克根本无从着手,因为它们的机构过于庞大、动作迟缓,对每项委托都得“从总金额”角度来考虑。常有只有1个人的公司要求制定一份1200马克的鉴定。施泰因拜斯基金会1993年年度报告中说:6630万的总收入中,80%来自于咨询、研究和研制部门所获得的委托合同。勒恩说:“巴登—符腾堡州大约有1万家工业企业,我们几乎已给每一家企业做过咨询。”
(四·完翁振葆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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