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公务员进行三级审查
【香港《信报》8月13日报道】题:港府决定对公务员作三级审查
港府决定于下月对政府官员进行品格审查。不过,执行机构将由政治部移交警方刑事侦缉处担任,而并非原初构想的廉政公署。
根据公务员事务科所发出的内部通告,新的品格审查将在9月1日实施,新制除了原有的入职审查和一般审查外,还会引进深入审查。
有关指引强调,这三种审查都不涉及政治审查,亦不会干涉有关候任官员的政治信念和政治联系。
指引又强调,廉署就有关审查仍会扮演资料提供者的角色,但此项做法已实行了多年,廉署并没有因为这次变动而担负额外工作。
通告指引深入审查只会应用在少数最高层职位的候任人选,以及港府认为需要高度可信性和良好品格的人。
有关调查将会应公务员事务科的要求进行,主要要求官员须申报其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外地旅居纪录及就职履历等;调查并包括访问有关官员的介绍人、上司、朋友;警方刑事调查科将会负责进行访问及审核申报资料是否正确。
至于次一级的一般审查,将会应用在一些需要接触政府机密资料,或容易造成贪污及面对其他压力的职位上。候任官员的资料将与警方、廉署及入境处的资料进行核对,有关官员的父母和兄弟姊妹的资料也会同样被审核。
最基本的审查为入职调查。招聘职位无论是否经公务员叙用委员会审核或是否标准薪级职位,在招聘中必须经过这个程序。警方及廉署将就应征者在表格上所填报的个人资料与两个部门的刑事及贪污纪录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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