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参众联会讨论「与台湾关系法修正案」
【台湾《联合报》8月13日报道】(记者林宝庆发自华盛顿)美国参院稍早通过的一项应准我国高层官员访美条款,昨晚在参、众两院协调会中,被改为纯属“国会意愿”文字。亦即“台湾高层官员访美,不应拒发签证”只是国会的态度而已,对行政部门不具约束力,行政部门不一定要依此国会意愿行事,也间接显示国会不同意修法。
美国参议院7月1日决议通过的国防部授权法案附带有关允许我总统及高层官员访美的台湾关系法修正案,日昨经参众两院协调将文字改为不具约束力的“国会意愿”方式通过。外交部官员表示,众院外委会主席立场倾向政府,不希望通过一个对行政部门具强制性的法案,由此现象推判,未来相关法案我最高希望将只能设定在“国会意愿”层次上。
美国参院7月1日通过的国防部授权法案内的台湾关系法修正案,与后来8月5日的劳工卫生及民众服务法案、8月10日的国防部拨款法案内所附带之台湾关系法修正案内容完全一致,均是由参议员布朗领衔提出。在7月1日的法案文字经参众两院协调改为和缓、不具强制性的“国会意愿”表陈之后,其他两案极可能遭到相同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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