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为本”还是”以利为本“?
【台湾《经济日报》6月30日文章】题:儒商的行列里没有台商的席次(作者曾仕强)
“儒商”的定义很难界定,也很容易界定。简单的说,儒商以德为本,不同于西方的以利为本。
事实上,以德为本或者以利为本,在国际化、资讯化、多元化的今天,已经合而为一,很不容易区分了。
西方法治社会,经商所应遵守的法律,已经不断充实,内容涵盖社会责任、环境保护、人权平等、消费者权益,以及安全保障各方面。儒家的理想,几乎都化成条文,列举得十分清楚。外商到中国大陆,依照惯例提出这些诉求,大陆民众当然欢迎,看做儒商的化身。西方人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以利为主。这样看起来,西方的以利为本,透过现代化周详细密的法律条文,已经含有以德为本的精神。
儒家倡导以德为本,便是针对中国人的习性。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人凭良心才有效。西方用人,以才能为主,因为人的基本品德差不多,而守法精神使法律得以令人信靠。中国用人,务须先打听其品德如何。西方商人,以守法为基础,可单刀直入,以利为本。中国商人,法律条文说在嘴上,笑在心里,最好先讲求以德为本,再进而求利。儒家主张“德本财末”,并非不重财,而是有所先后。换句话说,中国的以德为本,实际上也包含以利为本在内。
台商到大陆发展,总想到文化相同,语文相通,生活习惯相近,不但不需要将大陆文化当做一种异族文化来深入研究,而且总以为大陆比台湾落后一、二十年,不必用现代的法律概念,用以往的方式来加强人情比较有效。又因为接受美国影响将近50年,变得常常用美国方式来说中国话,大陆民众听起来,当然不是味道。
外商呢?他们要到大陆投资之前,必须慎重地将中国文化当做异族文化来学习和了解。居于顾客至上的理念,尽量按照中国大陆的方式办事。在北京,随便访问那一家外商,请教在大陆经商,首先要注意什么?答案相当一致:“你必须十分忍耐。”
忍耐、步调放慢一些,因为中国人是举世闻名的“慢工出细活”专家。改变有话直说的习惯,先和中国人兜个圈子再说。为了争取大陆民众的向心力,把环保、社会责任、商品保证、童叟无欺以及企业信誉摆在前面。既然来到中国,就按照习俗,说一些中国人爱听的话,尽量不要表现“白种人的骄傲”。
美国警察会在加州指着黄种人的鼻子大骂“亚洲猪”,中国大陆的美商却集体建议克林顿总统不要把人权和最惠国待遇混为一谈。
这样的外商,是不是看起来更像儒商呢!
正如哈佛大学国际政治学教授亨廷顿所说:“现代化并不等于西方化。西方人总以为别人现代化了就一定会像我们一样,这不过是一种西方的傲慢。”既然日本能够从二次大战的废墟中爬出来,站起来,中国人当然也可以藉着文化的复兴,建立自己心目中的富强之国。大陆民众寄望、欢迎儒商,可能是居于这种期许。
然而,大陆民众也潜伏着若干心理差距。
大陆期待的是:外商开口闭口谈利润,因为外国人本来就这样;台商先考虑仁义道德,因为儒商才值得信赖。
实际的情况却是:外商谈环保、重视消费者权益、注重品质保证,而台商则开口闭口,能够获得什么优惠,怎样最容易赚钱?
一位学者指出,劳动密集型的台商企业,对大陆社会发展的负面效应十分突出。显然对大型台商,仍保留一线希望。然而,他迟早会更加失望,因为台商的企业文化,规模愈大,愈美国化。
站在经济发展的立场,台商最好做一些调整。我们先扪心自问:到底以德为本比较持久,还是以利为本?真正台湾经验,仍然是以德为本的。只是台湾实在太小,一不小心就会出国;而且又是外销导向,动不动就要同日本人、美国人打交道。我们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于用日本方式或美国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如今是不是应该调整过来,改用中国方式来同大陆民众打交道呢?更重要的是,应该清醒一下自己的脑袋,恢复一些对自己文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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