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说内地火灾隐患令人堪忧
【香港《快报》7月27日文章】题:大陆城市火灾频生隐患重重
去年是40年以来大陆大火最为集中、损失最为严重的一年。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自然的和人为的种种原因,大陆的城市缺乏对自然灾害应有的预防和抵御能力,缺乏应有的社会安全防范和保障力量,以致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就造成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问题之一,火源猛增,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加。
去年发生的特大火灾中,54%发生在商场、仓储单位等流通领域和公共场所;43%是由于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和电器设备不当引起。
在城乡结合部崛起的一批批乡镇企业往往厂房布局不合理,车间耐火等级低,配电系统不符合安全要求,消防器材和设备不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企业在经济承包中,大部分没有消防安全内容,承包人的短期行为明显,对现存的重大、特大火险隐患舍不得花钱整改。
近几年,城镇居民家用电器引发的火灾不断增加。易燃气体进入家庭做生活燃料,私藏汽油等等也增加了新的火灾因素。
问题之二,商品流通多、贮存量大的城乡集贸市场火警火灾亦逐年上升。
一些集贸市场往往是工商、城建部门自行利用老城街、巷改建扩建而成,道路狭窄,摊点、人员拥挤,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疏散困难,而且连消防车也无法进入实施扑救。
问题之三,一些城市缺乏消防水源、消防通道被堵塞的情况令人吃惊。一些商店集中的街道或居民聚居区,许多消防通道不是搭起了自行车棚,就是堆放着杂物,停放着汽车,还有的私自在路口设置混凝土路障。
据调查统计,目前在一些大中城市,至少有1/4的大型商贸中心门前因非法建筑障碍而影响消防车执行任务。一些大型百货商场还常常出现这种现象:仅开一扇大门供顾客出入,其余门厅租给个体户摆摊或堆放商品,万一着火,顾客难以尽快疏散。
问题之四,高层建筑越建越多消防灭火更加困难。
有人以为,高层建筑物采用耐火能力较高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不易发生火灾。消防专家告诉记者,其实,高层建筑内部的大量装饰材料和设备大多是可燃或易燃的,而且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排气道、垃圾道等各种管道,就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带来“烟囱效应”。加上高楼受气压风速的影响,一旦发生火灾,火借风势,向上燃烧的速度令人难以想象。
问题之五,有法难依现象依然存在,潜在火灾危险更大。
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消防工作有法难依的问题相当突出。相当多的企业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投资严重不足,有的建筑工程仍然违背施工前预先要作防火审核,竣工时要进行防火验收的规定,干出了许多不讲科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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