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跻身模特领域
【美联社华盛顿电】题:伤残人模特儿愈来愈多(记者罗法·尼康)
谢里尔是从事模特儿工作的伤残人,现时像她这样的伤残模特儿正愈来愈多。
“我认为自己长得也算漂亮,我想正因为我长得漂亮而且又是个伤残者,所以具市场价值。”
以前,你不可能在广告公司的墙壁上看到挂有伤残模特儿的照片。美国最大的伤残人福利机构“全国伊思达·西尔协会”的副会长桑德拉·戈登忆述她第一次试图说服企业雇用伤残模特儿的情形时说:“他们告诉我这是个叫人恶心的主意,用伤残人士做广告会把消费者吓跑。”
不过,自从美国国会于1992年通过了“伤残人法”后,情况开始改变。伤残人法规定任何行业均不能歧视伤残者,任何建筑物都必须设有方便伤残者的通道和设施,否则将被罚款。
该法令还下令对伤残人士作一个较准确的人口调查,结果发现全美国的伤残人共有4300万,而且他们的总收入竟达7000亿美元。
戈登说:“当他们看到这些数字后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是个不能忽略的庞大市场。”
“目标”广告公司首先在其宣传品中介绍了一名伤残孩子,并制作了一个由伤残者作模特儿的广告样本呈交给公司最高决策层研究。
该公司的发言人卡罗琳·布鲁克塔说:“他们望着那广告,根本不察觉模特儿是个伤残者,而这正是我们所希望得到的效果。”“目标”此举感动了众多伤残人士和他们的家人,赞扬的信件如雪片般飞来。
现在,全美国已有数十家广告公司雇用了伤残人士作模特儿。
二十八岁的彭尼·贝利是个漂亮姑娘,十五岁开始接受模特儿训练,拍过许多图片广告。不幸在十七岁那年因交通意外变成截瘫,腰部以下瘫痪,模特儿事业无法继续了。自从得悉有广告公司聘用伤残者当模特儿后,她又燃起了新希望,现在她已获一家广告公司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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