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凶杀案何其多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7月10日电】题:妻子很可能是家庭凶杀案的目标
美国司法部今天公布的一份新的调查报告说,妻子是致命的家庭暴力的最经常的受害者。这次调查察看了美国75个最大的县1988年发生的8000多起凶杀案。这些县包括洛杉矶、圣迭戈、迈阿密、芝加哥、新奥尔良、纽约、费城、达拉斯和休斯敦。
司法部司法统计局说,其中16%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凶杀案,而家庭凶杀案中4/10是配偶杀配偶。子女被父母杀害的案件为子女杀害父母案件的两倍。司法统计局说,在大约2/3的家庭凶杀案中,攻击者是男性。
在黑人当中,差别小得多——被杀害的黑人配偶有53%是妇女,47%是男子。
在被配偶杀害的白人受害者中,62%是妻子,38%是丈夫。
大部分家庭凶杀案——大约为62%——发生在夜间。
司法统计局还说,酗酒往往是凶杀情节的一部分,统计表明,在凶杀案发生时,将近一半凶手和大约1/3的受害者在饮酒。
调查报告还表明,家庭凶杀案中的受害者与杀害他们的凶手之间的关系的比例如下:是凶手的丈夫或妻子的占40.9%;是子女的占20.9%;是父母的占11.7%;是兄弟的占9.4%,是其他人的占17.1%。
这份调查报告中的其他数据表明:
——家庭凶杀案中的凶手有6%杀害了不止一个人。
——家庭凶杀案中的凶手有14%有精神病病史。
——家庭凶杀案中的凶手有56%曾被逮捕过或者被定过罪。在杀害配偶的凶手当中,有51%的人有犯罪前科,当然不总是因为虐待配偶。
一——被控告的家庭杀人案件中有76%被定为凶杀罪或者另外一些罪行;有6%被宣判无罪;9%未被起诉;4%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3%被裁决由于精神错乱,不算犯罪,其余是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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