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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陆工作会议法政组建议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探亲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4-07-0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大陆工作会议法政组建议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探亲 【台湾《中国时报》7月5日报道】题:大陆工作会议法政分组通过建议开放大陆民众来台探亲(记者尹乃馨何振忠'...

台大陆工作会议法政组建议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探亲


【台湾《中国时报》7月5日报道】题:大陆工作会议法政分组通过建议开放大陆民众来台探亲(记者尹乃馨何振忠)
民国83年大陆工作会议法政议题分组昨天进行第一天议程,一口气通过六项开放两岸社会交流相关法规的建议案,大幅放宽两岸人民往来限制;一般民众在大陆的父母、配偶、子女将可依法申请来台探亲、突破以往只能来台探病,奔丧的限制。
另外,会议通过开放荐任九职等以下公务员进入大陆地区探亲,但涉及国家安全或机密科技研究者,以及情冶单位、驻外人员、警政人员等,尚不在开放之列。
法政分组昨天讨论两岸社会交流检讨与展望议题,内政部提出六项放宽措施的建议案。有关九职等以下公务员赴大陆探亲的对象,是在大陆地区三亲等内之血亲、配偶、配偶之父母、继父母者;公务员赴大陆探病、奔丧对象宜由现行规定的二亲等内之血亲或配偶,扩及其继父母、配偶之父母。
昨天会议通过的攸关民间交流的开放建议尚有:
·探亲:在大陆地区继续居住逾4年之在台原有户籍人民,准其进入台湾地区探亲,探亲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为每年二次;允许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之父母、配偶、子女进入台湾地区探亲。
·探病、奔丧:大陆亲人申请来台探病的年龄从70岁降低为60岁;外国官方或半官方驻华职员,其配偶为大陆地区人民者,许可随同其配偶驻华停留,但不得申请在台定居或居留;大陆地区人民在台停留或活动其间,简化为向境管局办理,不必再经警察机关核转。
·专案居留:大陆地区人民基于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或文化考量申请在台居留者,同意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申请延期手续径向境管局办理,不必再经警察机关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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