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应如何纳税
【美联社华盛顿6月20日电】美国最高法院今天允许各州继续以目前的方式向跨国公司征税,这种方式导致其他国家政府扬言要对美国企业进行报复。
欧洲联盟成员国和包括日本与加拿大在内的其他国家表示,如果美国不取消这种税,它们与美国的商业关系可能会“非常紧张”。
这项决定以7票赞成2票反对得以通过。它意味着加利福尼亚州将不退还各跨国公司根据一项统一的征税方案交纳的大约40亿美元的税款。
这项统一征税方案把一家公司及其子公司看作一个实体。在计算这家公司应向这个州交纳的税款数额时,当地的税务机构把这家公司在该州范围内的营业额当作它在世界范围内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相反,联邦政府和大多数其他国家把一家跨国公司的附属公司看作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并且只按其收入征税。
支持者们说,统一征税可以防止跨国公司为了逃税而把利润转到其他地区。反对者则说,这种做法会使跨国公司易于受到双重征税措施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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