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民重视环境保护
【法国《世界报》4月25日文章】题:农民们开始投身于环境保护工作
农民们可以成为大自然的园丁吗?几年前,对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来说,还不宜用这个词,因为他们在这块土地上就是为了生产粮食养活大家,他们的作用仅此而已。此外,他们也养护了大自然。
今天,观念发生了变化:作为潜在旅游者的城市居民要求农村环境既干净又漂亮。欧共体已将其农业政策改为“农业—环境”政策。因此,农民们不论愿意与否,都应进行文化上的革命。农民们正在看到,保护环境与进行生产同样是社会所追求的重要目标,而且他们现在考虑的是在这方面占有自己的位置。他们感到,乡村的风光景致已不再属于他们,像他们一样考虑这个问题的机构、单位、团体越来越多。
长期以来,地方集体单位开始对一些明显可以开发的场所负起了责任。第一个突出的作法是建立了地区性天然公园。这些公园是25年前首次出现的,至今已建立了27座。这些公园覆盖了近10%的国土面积,并可以使人们优先对整个农村有一个全面的看法,而不是只考虑生产问题。
第二种作法是在沿海地带建立保护区。这个保护区是在1975年建立的,旨在保护海岸边受到人类活动威胁的自然环境。在这4万公顷的保护区里,农业用地占20%,有近300名农民。这些农民遇到了一个新问题:他们的首要任务不再是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保护大自然。保护区以及负责这些景点管理工作的市镇很快就懂得了,将农业生产活动加以限制往往是保护某种生态平衡的最好办法。
年复一年,人们签署了一些合同,通过这些合同,农场主们必须承担起责任,而他们也会因此得到各种报偿。例如,饲养牲畜的人可以低租金、甚至象征性收费来租用一块土地,但他必须按每公顷规定的数目饲养牲畜,并禁止使用除莠剂。
按照沿海保护区的模式,又出现了一些地区性的自然保护区,这些自然保护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地方行政单位负责的。现在,这些自然保护区已达10个。
现在在法国农村,人们的观念确实变了。不论你愿不愿意,农业这个行业已发生面向社会需求的变化。从1991年开始,农业公会常设会议进行了一次调查,对“农村范围内的各种原始活动”进行了普查。
有1/4的农业公会提到,除了销售农场产品等活动之外,他们还与各种伙伴(国家和地方集体单位、地区性公园、狩猎者协会或保护环境协会)签署了一些管理自然环境的协议。
今后,农民们将要面对这种复杂情况。他们必须学会生存,由农业经营转向农村经营,即从事农业生产,也为地方行政单位搞一些活动,也接待旅游者等等。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