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监吃监狱吏心黑
【台湾《联合报》5月15日报道】题:少赚一点
台中监狱的员工消费合作社,被受刑人指为吃定受刑人,所卖物品售价偏高,盈余由监狱人员瓜分,一个月可分三万多元,检察官正在调查有无违法行为。监狱方面声称所卖的东西都不会高于市价,每月分红约一万多至二万多元。盈余多是由于受刑人众多,而且人事费用低。每座监狱都有消费合作社,由于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受刑人根本没有比较、选择的余地,所以生意好是必然的。
俗话说,做生意将本求利,监狱的消费合作社赚点钱是应该的。但台中监狱每个月竟然盈余到旺季七八百万,淡季五六百万元,就不是赚点钱,而是赚太多了。
“吃多了会噎到!”少赚点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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