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中央经济报》报道:韩国将允许用人民币结算进出口帐
【韩国《中央经济报》5月10日报道】题:用中国人民币可以结算进出口帐
从下个月开始,中国人民币被指定可用作国际结算货币,不经过外汇银行也可以做为出口货款接收了。另外,中小制造业为了需要而进口赊帐商品的时限也从60天延长到了90天。
财务部于5月9日采取外汇改革措施并修改外汇管理法后宣布从今年6月1日起实行上述新的规定。这样一来,就自动废除了迄今为止分为甲类和乙类外汇银行的规定,可以由外汇银行自行决定经营项目了。另外,迄今为止外汇银行在海外借用或贷出2000万美元以上时需要得到财务部长官批准,但从6月开始只要向财务部报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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