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报报道:中国私人合资企业虐待员工现现象严重
【美国《华盛顿邮报》5月13日文章】题:在中国,资本家也侵犯人权(作者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多萝西·索林杰)
目前围绕关于中国的最惠国待遇问题正在最认真考虑的折衷计划之一是美国实行较为有限的只针对国有企业的制裁。支持这种建议的人说,只同由私人部门控制和管理的企业或同有外资的合资企业进行贸易,我们就会给中国最进步的部门以鼓励,同时向中国施加压力。
反对这种建议的人多半是认为这个建议行不通,实行起来有困难。然而我要提出的是,这项计划有另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我们将与之打交道的许多私人企业本身侵犯人权的情况相当严重。事实上,所谓的“最进步的部门”中有大批企业虐待雇员。
有许多公司,尤其是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公司和用香港资金开办的公司,主要依靠贫困和受教育不多的农村工人。用中国一份刊物的话说,他们就是“召之即来,解雇就走”的人。
就像全世界的季节工一样,这些农民工人干劳动强度大的脏活。他们得到的福利很少或根本没有,而且工作根本就没有保障。
在一家有代表性的、合作伙伴来自香港的合资企业中,工人每天只有两次10分钟的休息时间,休息时,200名女工必须争占两个厕所的位子。毫无疑问,许多人在机器旁等着就憋不住了。在各种公司中也有许多其他令人吃惊的现象。通常的情况是,每天工作16到18小时,没有加班费。在中国的一些日本公司中,如果工人迟到,就要被罚在外面站着,丢人现眼一个小时。打骂工人、扣工人的工资和奖金,任意开除工人的现象并非不常见。
在珠江三角洲的企业(包括农村地区的外资公司)中,他们一般每天工作12到18小时,每周工作7天,午餐20分钟,完全没有劳动保护、卫生设备和工伤补贴,所有这些都是违反国家规定的。有一些有关火灾的可怕消息,如一家工厂1993年11月发生的一场大火,被锁在一个防盗地方的84名农民工人就被闷死。
同这些“企业”公司相比,国有部门的公司对临时工起码有一定程度的尊重。在国有公司中,大多数临时工有为期3到5年的合同保障,许多公司提供费用少的医疗保健、还发放一些奖金和补贴。至少有最低限度的卫生设备和安全保障,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天休息。
在国有企业中,给农民的福利可能比给城市正式工作人员少。但是,在有关这些国营企业的农村临时工的待遇的报道中,根本就找不到完全缺少福利的消息,找不到有关伤害工人的尊严和身心的消息,找不到有关接触有毒物质的消息、过分延长工时的消息、克扣工资的消息或搜身检查的消息,而这方面的消息我们却常常在中外合资企业方面听到。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