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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检察官披露:审理日夫科夫案件内幕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4-05-1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保检察官披露:审理日夫科夫案件内幕 【保加利亚《168小时周报》报道】题:总检察长下令逮捕日夫科夫并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作者保最高检察院检察官格奥尔基·格'...

保检察官披露:审理日夫科夫案件内幕


【保加利亚《168小时周报》报道】题:总检察长下令逮捕日夫科夫并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作者保最高检察院检察官格奥尔基·格奥尔基耶夫)
我们是在没有任何材料的情况下开始接手这一案件的。我在检察院工作过15年,还从未像现在我们对待日夫科夫那样在如此缺乏材料的情况下,对谁进行过侦讯,更何况是拘留一个人呢?
在惩治腐败委员会的压力下,总检察长分派我们立即立案马上拘留托多尔·日夫科夫。佩纽·普拉蒂卡诺夫、赫·赫里斯托夫等四人和我成了审理日夫科夫案的检察官。我们提出的第一个要求是:“给我们材料!”之后,给了我们四五份参考材料,但是没有一份是具有司法价值的东西。我们5个人断然拒绝组织侦讯。我们曾努力搜集证据,因为我们一旦开始对这个人进行立案,就会在缺少最基本材料的情况下把他置于被捕境地。有几天我们怀有一种明确的意识,上司们随时随地有可能对我们说:“小伙子们,谢谢你们!你们就到此为止吧!”然而,上司把我们叫去,严肃地命令说:“这是给你们的决定,‘生产’由你们去组织。”决定是当时的总检察长埃·斯托伊迈诺夫下达的,并有他本人的签名。这样,下个问题就只能是:“你们是否将他逮捕?”我们中间无一人愿意这么做,因为这同我们的职业道德相违。但是,我们还没有注意到,这一案件恰恰给保加利亚的政治审讯开了头炮。当时我们简直最好心地认为,一定要坚持这样做的人肯定有材料和证据证明他犯了罪。之后,他们向我们出示了决议,把日夫科夫作为受指控者实行监督拘留审查。
我们阅读了所有的参考材料。有一份是关于他获取稿费的材料,说《党的知识》出版社为出版日夫科夫全集给他付了好多稿费。还有一份材料,是1980年的一份偶然情况的纪录,说托·日夫科夫的儿子弗拉迪米尔一次酒后开车。其他几份材料是尚未成为事实的东西。多数情况下他们采用以下这种提法:“在我们这个国家,没有托·日夫科夫的参与就任何事情都做不成。就这一点,他就是有罪的。”
我们就那些不能成其为“罪状”的东西做了好多工作。譬如,托·日夫科夫是否当过奸细?现在还是不是?我们都十分清楚,这一切只能代表某些人的社会政治趣味,实际毫无意义。现在又在谈论什么3号案件和4号案件。所有这些材料都是我们抽出来的,并作过调查。谁都清楚,所有这些材料都不能定罪。
我们无法歪曲任何一个证据,善意地摆出了事实。此后的问题该是评价和定性。有些问题是纯法律的争议,譬如,党的文件——保共中央的决定和政治局的决定,是否有法律意义。但是,谁都知道,同国家安全有关的所有问题,都是用党的文件形式决定的。我们的整个防御构想也全是用一种文件来决定的。难道说,只要这些方面的投资是用党的决议来实施的,就都是犯罪。这完全是国家行使职能的一种办法,是一种体制。
我们的观点逐渐传开了,最激烈的看法是我和克拉西米尔·热科夫的看法。我深信,我们所查证过的东西都不构成犯罪。我不能同意,日夫科夫可以因为什么几套住宅而被判刑。虽然他可以平心静气地说:“这不是事实。”然而他还是说:“我没有亲自过问这件事,但是我派过专人。我对他说过,你去看看,根据具体情况定……”任何一份文件上都没有日夫科夫的签字。他可以全部否认,然而他不,他对自己的个人荣誉和民族荣誉怀有一种极其强烈的感情。他这样说过,一个国家越是贫穷,急需要向国家元首寻求帮助的人就会越多。我离开了总检察院,因为那里的工作违反职业道德。这不是在进行依法审判,而是丑恶和粗暴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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