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颁布接待外宾食宿标准
【《俄罗斯报》4月1日报道】俄联邦政府对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俄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以及靠预算拨款的组织和机构接待外国代表团和个人的食宿标准作了规定,具体如下:
1、住宿标准(每人每昼夜):
身为部长、同等级别的官员或议员的代表团团长的住宿费实报实销,但不得高于2间高级房间的价钱;不属上述情况的代表团团长的住宿费实报实销,但不得高于一级双人房间的价钱;代表团成员、翻译和陪同人员的住宿费实报实销,但不得高于一级单人房间的价钱。
2、每人每昼夜伙食费不得高于7000卢布。
3、官方招待会每位参加者的伙食标准:
对由部长或相同级别的官员或议员为团长的代表团,每人不得高于12000卢布;对其他代表团,每人不得高于10000卢布。
4、会谈和文娱活动的茶点费每人(包括翻译和陪同人员)每人不得高于700卢布。
5、文化服务费每人(包括翻译和陪同人员)每天不得高于1000卢布。
6、日常服务及其他开支每位代表团成员每天不得高于700卢布。
7、翻译劳务费每小时不得高于2000卢布。
8、购买俄罗斯特色纪念品的开支:
为代表团团长准备的纪念品不得高于12500卢布;为代表团成员准备的纪念品不得高于7500卢布。
附注:
1.举办官方招待宴会时,俄方参加人数不得超过外国代表团的参加人数;
2.在外国代表团人数超过5人的情况下,应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为代表团服务的陪同人员和翻译人数,即一名翻译或陪同人员负责的代表团成员不得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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