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自治任重道远
5月4日,开罗晴空万里,阳光明媚。位于东北郊的纳赛尔城中国援建的国际会议中心,正在举行一次重大的外事活动。
当地时间上午11时,宽大的国际会议中心主会议室座无虚席,总数达2500人,其中包括一些国家的外交部长、政府代表、各国驻埃及的大使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500多名记者。他们在等待着一个具有历史意义时刻,关于实施加沙—杰里科自治原则宣言的最后协议即将在这里签字,巴勒斯坦人拥有自己家园的梦想就要实现了。
时针刚跳过11点,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阿拉法特、以色列总理拉宾、埃及总统穆巴拉克、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挪威外交大臣戈达尔及俄罗斯外长科济列夫等人步入会议大厅。11点15分,阿拉法特首先走到签字桌旁。他看了一眼放在桌子上厚达200页的文件,拿起笔来开始在文件上签字。当他签到文件附件——6张地图时,他突然停住了,脸上露出不愉快的表情。他把文件推向一边,站起来气冲冲地向目视着他的穆巴拉克等人走去。他压低声音对穆巴拉克说:“这几幅地图我没见过,不能签。”隆重的签字仪式暂时中断了。
在场的贵宾被眼前出人意料的场面惊呆了:阿拉法特满脸阴云,拉宾表情严肃,穆巴拉克来回劝说,克里斯托弗和科济列夫走过来走过去。拉宾认为阿拉法特在最后关头节外生枝,对他是一种羞辱。
穆巴拉克、阿拉法特、拉宾、克里斯托弗和科济列夫等人经过30分钟的紧急磋商后,脸上又重新露出了笑容。阿拉法特签字后,用阿文写下了保留意见:“这些地图不是最后文件,还需进行磋商。”拉宾虽然对这句话感到不快,但还是在文件上签了字,穆巴拉克、克里斯托弗和科济列夫也以证人的身份在文件上签了字。整个签字仪式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艰难历程
举世瞩目的巴以和谈走过了一段漫长曲折的历程。从1991年10月30日的马德里会谈开始,双方谈判代表在开罗、奥斯陆、巴黎、达沃斯、华盛顿,谈判多次陷入僵局,又多次起死回生。
按照双方去年9月签署的巴勒斯坦自治原则宣言,以色列本应于去年12月13日开始从加沙地带和杰里科撤军,今年4月13日前全部完成,实现巴勒斯坦自治,但是由于双方在安全问题上存在分歧,数次谈判未果,以色列未撤一兵一卒。2月9日,阿拉法特和以色列外长佩雷斯在开罗签署协议,就安全方面的最后几个问题作出初步安排。从2月14日开始,双方谈判代表在埃及塔巴具体谈判权力转移、建立和进驻巴勒斯坦警察部队、释放被以色列监禁的巴勒斯坦人等关键问题。几经讨价还价,双方于2月23日发表巴以和谈以来第一个联合公报,宣布双方在安全问题、行政权力和释放巴勒斯坦人等三个关键问题上取得重大进展。
然而,2月25日发生的震惊世界的希布伦惨案,使双方的谈判再次中断。安理会第904号谴责希布伦惨案的决议通过之后,双方在突尼斯和开罗又恢复了会谈,并于4月1日签署了关于希布伦惨案之后的安全问题协议,消除了巴以协议的最后一道障碍。4月28日,阿拉法特和佩雷斯在开罗举行会谈后宣布,双方定于5月4日签署最后协议。
在整个巴以谈判过程中,埃及发挥了重要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今年2月,阿拉法特和佩雷斯在开罗会谈发生分歧时,埃及外长穆萨明确地向双方宣布:“你们不取得一致,别想离开开罗。”就在最后协议签字的头一天晚上,穆巴拉克还把阿拉法特和拉宾请进总统府,谈了6个多小时,讨论了20多个问题,为最终达成协议,铺平了道路。最后协议
最后协议由总纲和四个附件组成,四个附件分别涉及经济关系、安全问题、司法管辖范围和民事权力移交。协议规定,以色列应从协议签字之日起3周内从加沙地带和杰里科撤军;巴勒斯坦当局将建立一支警察部队,负责自治区内的安全,而边界沿线和自治区内犹太人定居点的安全则由以色列负责;双方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针对对方的恐怖、犯罪和敌对行为;双方承认相互间的政治权利。
协议没有提及巴勒斯坦的国家地位,但规定:巴勒斯坦人享有立法权,可以拥有自己的护照和邮票,设立自己的电台、电视台,开办自己的航空公司,在自己管辖的海面自由地捕鱼。
协议签字之后,以色列立即释放了它所关押的一万名巴勒斯坦人中的2500人,并将在三周内再释放5000人。巴勒斯坦警察部队先遣队已开进加沙地带和杰里科。按规定,巴勒斯坦可建立一支9000人的警察部队。以阿拉法特为首的由25人组成的自治领导机构已经建立。遗留问题
虽然签署了关于实施加沙—杰里科原则宣言的最后协议,但是,巴勒斯坦自治以及整个中东和平进程仍然面临诸多问题。正如阿拉法特在签字仪式上所说,最后协议的签署只是朝着完成和平进程、保障巴勒斯坦人民权利、实现公正平等、结束以色列的占领和建立巴勒斯坦民主、进步和发展的未来迈出的第一步。
问题之一是,建立巴勒斯坦国问题。在双方的谈判中,巴勒斯坦一直力图在协议中提及巴勒斯坦国家地位问题,但遭到以色列的强烈反对,巴勒斯坦方面曾希望说明,协议的签字是通向建国的第一步,这一点也未被以色列方面所接受。
第二个问题是,权力移交问题。协议中规定的权力移交涉及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税收、治安等诸多方面,而巴勒斯坦方面由于本身的困难和时间的仓促,许多方面的权力暂时难以接管。
第三个问题是加沙、杰里科和东耶路撒冷的地位和面积问题。协议规定加沙和杰里科的最后地位问题将在两年后通过谈判解决。在巴勒斯坦方面的要求下,以色列同意把杰里科划归巴勒斯坦管辖面积增至62平方公里,但仍不及巴勒斯坦所要求的一半。至于东耶路撒冷,以色列拒绝就此问题举行谈判。
第四个问题是巴勒斯坦在边界部署警察问题。巴解组织曾要求以色列允许巴勒斯坦警察参加边界巡逻和执行其它任务,至少允许巴警察象征性地参加,但均遭到以色列拒绝。
第五个问题是释放被监禁的巴勒斯坦人问题。以色列同意释放7500人,拒绝释放剩下的大约3500人,理由是,他们当中有人是激进分子、恐怖主义者,有人反对巴以协议,对这个问题,双方仍将谈判。
第六个问题是自治地区的经济建设问题。在以色列长达27年的统治之下,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经济发展严重依赖以色列和海湾国家,工业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左右,人才流失严重,投资不足,水源奇缺。未来的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
此外,巴以协议遭到巴勒斯坦人内部的激进派和以色列右翼势力的强烈反对,叙利亚和黎巴嫩等国也对巴以单独言和表示不满,因此,自治地区未来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巴勒斯坦自治当局行使权力。(白景山)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