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劫机犯高军在台被判十年徒刑
【台湾《中央日报》5月5日报道】去年第8起大陆客机被劫来台案,桃园地院合议庭于昨天下午审结,合议庭以高军符合自首要件为由减轻其刑,惟因其犯罪行严重威胁到飞航安全,从重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
现年26岁的高军,在大陆是做成衣买卖的个体户,他是于去年12月8日,将一架大陆“北方航空”客机劫持来台湾。
由于高军在劫持飞机来台湾时,随同他一起搭机的女友姜淑艳因未参与劫机而由检察官裁示随原机遣返回大陆,致使高军羁押于桃园看守所时,一度情绪不稳,吞食干电池企图自杀、未遂。
桃园地院刑事合议庭于昨天下午4时审结宣判时,高军曾被押到庭聆听宣判。审判长陈筱珮宣判时指出,因高军在将客机劫持到台湾后,在犯罪行为未被发觉之前,曾主动向有司法侦查权的航警人员表明是劫机者身分并主动缴交劫机用的刀械,符合刑法第62条自首减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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