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刑罚的隐患(四·完)
改革者当时没有考虑到正在变化的政治气氛。实际上,判决委员会为里根时期的“强硬”政策所左右,判决数量与日俱增。在1984年到1990年间,对没携带枪支的毒品贩子的判决由服刑36个月并可能假释加重到服刑66个月,而且没有获得假释的可能。两种意见相左普吉特湾大学教授戴维·博尔纳指出,华盛顿州采用不可变更判决是为了放宽对刑罚系统的限制,但是该州的判决委员会为布什时期右翼分子所胁迫,变得越来越强硬。它对吸毒和贩卖毒品者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处罚。博尔纳说:“我们必须把全国的辩论重新集中在控制犯罪上,把增加监禁人数的好处与加强就业政策和教育计划进行比较。”
克林顿政府为此做了什么呢?据戴维·罗思曼在《纽约书评》上刊登的文章说,联邦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发表了一系列主题雷同的演说,即“我们要把那些罪孽深重、十恶不赦的重犯关进监狱,把他们与普通人隔离开来。美国人民对要求进行更严厉判决的人感到厌倦”。雷诺还说,把初犯和非暴力罪犯关进监狱是愚蠢的做法。她还从家庭价值观的角度上说:“如果我们不给生于吸毒者家庭的孩子一个机会,18年后,我们将面临一个极为庞大的监狱建设计划。”
尽管雷诺说得漂亮,正如罗思曼指出的,她并没有解决刑罚系统中的任何紧迫问题。事实上,参议院要求进行更严厉判决的一项法案已经送交众议院讨论。
“判决计划”已经向美国刑罚系统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议,其中包括废除强制性判决等。马克·莫尔说:“我们特别希望看到发展社区服务计划,鼓励这样一种看法,即罪犯应改过自新,向社会作出补偿,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四·完)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