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新协议要点
【美联社开罗5月3日电】据本社今天得到的一份巴以协议草案说,巴以关于加沙地带和杰里科的协议规定让以色列来掌握很大的治安权力,并规定成立12个以上监督委员会。
这份文件还表明,在关键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争端。
这项草案规定了一致同意的实施去年9月13日在华盛顿签署的巴以协议的重要条款。
它要求“以色列军队在3周内完成”从加沙地带和杰里科的“加速和按计划的撤军……”,紧接着建立一个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以管理这两个地区的日常行政事务。
据这项草案说,尽管它将成立一支9000人的巴勒斯坦警察部队在自治地区进行巡逻,但是全面的治安责任仍然要由以色列来承担。以色列军队将继续留在加沙地带的犹太人定居点以及在附近的一个“有军事设施的地区”。
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协议草案规定外部安全,包括保护同埃及和约旦的边界的责任,完全由以色列来承担。
但是,它还规定,“万一爆发全面的敌对行动,或者这些敌对行动造成迫在眉睫的威胁,或者那里的巴勒斯坦当局不能够阻止对以色列定居点或以色列人的袭击,因而他们的安全受到威胁”,以色列可以把军队调到自治地区。
决议草案禁止在巴勒斯坦自治地区拥有重火器、弹药、爆炸物和与此有关的装备。但是它说,“每一方都可以发给许可证,允许为了进行自卫而拥有和携带手枪”。在行政管理方面,将成立12个以上巴以联合委员会,以监督立法、治安和与其他国家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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