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政府重定国营企业负责人工资标准
【俄罗斯《生意人报》3月26日报道】俄罗斯政府重新对国营企业经理的工资作出了规定,从而在政府早就宣布的加强对国营企业工作的监督方面迈出了第一步。
按照俄罗斯政府关于国营企业领导人劳动报酬条件的决定和相应的条例,国营企业领导人的工资由职务工资和企业财务经营活动成果奖构成。职务工资由有关的执行权力机关根据企业基本工种一级工的工资(俄沿用前苏联的8级工资制,1级工工资最低。——编者注)水平来确定,确定时还要参考以下标准:
企业注册人数企业领导人工资额对一级工资的
倍数
200人以下10倍以下
200—1500人12倍以下
1500—10000人14倍以下
10000人以上16倍以下
企业财务经营活动成果奖从留给企业的利润中支出。奖金数额由负责协调部门工作和履行所有者职能的执行权力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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