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和面面观(四)
行使武力的困惑
对于联合国积极行使武力的是非问题,包括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主要加盟国的看法,在最近半年发生了很大变化。
1992年1月加利就任联合国秘书长后,开始探讨在冷战结束后如何使联合国开展有实效又有强制能力的活动。
根据行使联合国认可的武力能够给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注入活力的想法,开始采取由维持和平部队进行的有强制力(行使武力)的维和行动。
但是,维和活动在索马里遭到了挫折。今年2月4日,安理会也承认失败,并被迫决定撤走维持和平部队。
联合国的一位外交官分析说:“这是因为联合国在‘和平概念’之外又加上了正义这种价值观。”因此,不同于过去那种得到当事者的同意才能维和的活动,而是可以单方面认为“正义”而行使武力。
但是在索马里行使武力却遇到了索马里人的激烈反抗,美国担心会有更多的人牺牲,于是便决定撤军。在前南斯拉夫,虽然给塞族人扣上了“坏蛋”的帽子,但是由于欧美各国的利害关系不同,维和行使武力也走进了死胡同。联合国驻前南斯拉夫特别代表明石康说,“唯有和平才是正义”,这话是很有意味的。
安理会在2月4日作出决议,大幅度减少联合国在索马里的活动,不再执行维和任务。美国驻联合国大使说:“保证治安是索马里国民的事情。”
这番话暗示美国政府不允许再牺牲美国士兵。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维持和平活动,原则是应争端者或当事国政府的要求,只有形势到了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的程度才能进行。但是,最近开展维持和平活动和派遣联合国认可的多国部队,除遵循对和平和安全构成威胁这个原则以外,又附加了人道主义援助的“国际义务”。
而且以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为目的的联合国的介入,又出现了“未必需要当事者同意”的先例,这便是在联合国认可下美军从1992年底在索马里采取的行动。结果联合国的介入遭到了各方的反对,不断发生袭击联合国职员和士兵的事件。
有的美国人怀疑说:“为什么我们的士兵必须在索马里送命?索马里对国际和平和安全果真构成威胁了吗?”
在维持和平活动急剧增加的形势下,确保派遣职员和士兵的安全便成了联合国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联合国大会讨论了这个问题,安理会也在去年10月4日作出决议,赋予派往前南斯拉夫的维持和平部队以更大的“自卫反击权”。但是,为了自卫,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进行反击,对此,联合国尚未作出详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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