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制止漫天要价风
【香港《星岛日报》4月6日文章】题:大陆娱乐饮食业漫天要价
大陆的商业和娱乐业的暴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社会现象,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公害。百姓呼吁当局立即制止此种现象的蔓延。
在北京王府井商业区,在门口贴着“一流商店”、“区重点商店”、“王府井最佳商店”等奖牌的一些商店里,货架上不少服装的标签均有“进口”字样,而服装的商标却标着江、浙、沪等地的厂名;记者们又看到一些化纤服装的标签上加上了“毛”字,如“涤纶西装”写成了“毛涤纶西装”。此种“障眼术”的目的就是为了牟取暴利。
一位顾客在上海一家商店买了一件人造棉茄克衫,68元。几天后,她在南京路某服装公司看到了同样的服装,标价却是360元。“价格为何如此悬殊?”她不解地问。服务员冷冷地瞥了她一眼,说:“这叫级差效应。我们这儿可是南京路的大公司,懂吗?”
一对四川青年在广州个体精品屋购买一套时装,店主开价1888元。他俩还了半天价,最后竟以250元成交!试想,如果他们不还价,店主就可多得1600多元超额利润。
饮食、娱乐业的暴利也令人咋舌。以上海为例,饮食娱乐业价格放开以后,一些饭店和卡拉OK厅的食品价格疯涨。如市场价每罐2.7元的“雪碧”,在某酒家卖30元,一盘普通水果开价150元;某夜总会的一杯绿茶卖35元,一瓶市场价3.2元的大亨果茶,加上服务费后,售价竟高达70多元。
前不久,在上海考察投资环境的三名台湾客商,到上海某酒家唱歌聊天。为慎重计,他们先问清粒粒橙汁每杯是50元,但问及蛋蜜汁的价格时,服务员却佯称不知道。陪同他们的四名女青年要了24杯蛋蜜汁,最后结帐,酒家开价8800元。台湾客商惊呆了,因为即使是东京、纽约的一流酒店也不会开出如此之高的帐单。再三恳求,酒家才答应收取3600元人民币外加250美元。
查处不力,禁而不止,黑心“宰客”的酒吧早已是公安、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几乎年年检查清理,可是各种不法行为却禁而不止,原因就是查处不力。更何况,有关法令规定尚未健全。说到底,至今尚无一部《反暴利法》,执法时缺乏依据,不能涉及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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