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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勒冈州的国中之国(七)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8-01-2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俄勒冈州的国中之国(七) “公社”的金字塔 如果把“红色幸福公社”比做一座金字塔,那么,高居塔顶的自然是教主布哈克万了。自从移居俄勒冈州之后,一个名叫'...

俄勒冈州的国中之国(七)


“公社”的金字塔
如果把“红色幸福公社”比做一座金字塔,那么,高居塔顶的自然是教主布哈克万了。自从移居俄勒冈州之后,一个名叫希拉·西薇曼的德国女人飞快地上升到了接近塔顶的地方。这个“红色幸福公社”中最有力量的女人不仅负责公社的商业活动,而且一手建立了公社内的治安组织。她的足迹遍及欧洲,1984年,她以不可思议的方法在柏林、慕尼黑和汉堡设立了新的合法营地。在拉吉尼西普拉姆,她的代步工具是一辆红色300D型梅塞得斯高级轿车。她的日常衣着全是丝绸制品,腰带上永远挂着一支上了膛的手枪。她的办公桌上摆着5部白色的电话。她还是“拉吉尼西基金会”——公社的主要金融组织的董事长。总之,她就是那种人们称之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希拉·西薇曼下面有一个由萨维塔、莉德亚和伊莎贝尔组成的3人小组。希拉虽然在公社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但却是沃斯科当局最讨厌的人之一。
3人小组是拉吉尼西普拉姆日常生活的决策者,她们下面才是公社营地长和他的助手们,然后是信徒组长,最后才是普通的信徒。这样组成了一个从上到下的金字塔。
为了逃税,也为了证明教主的清白,布哈克万不能用自己的名义拥有任何财产。信徒们进入了拉吉尼西普拉姆这块天赐的土地后就一直遵循着资本主义的基本法则:多数人为少数人劳动;布哈克万在布道中反复吼叫着:“我已完全疯狂。我已丧失理智。我只管享受。”但是,从名义上说,公社的任何财产都不属于他,而是分散在少数对他绝对忠实的信徒手中。
当然,总有人不能忠实于他的信仰。就公社的财产问题,记者采访了珍妮特·泰勒。
1984年10月以前,她是俄勒冈州的一个“驻在信徒”,现在她是弗雷斯诺私人开业医生。她说:“公社的绝大部份财产来自于信徒。信徒们必须卖掉自己的房屋、土地、汽车和珠宝,将钱献给教主。”
献款的人能得到书面证明吗?
“当然。我就还保存着一份这样的证明。”
献款的信徒们会取得某种特权吗?
“这是无稽之谈。献款是对信徒们献身精神的考验。”
信徒们有其它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教主的崇敬吗?
“没有。献款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于是,我们得到了一种新的信息:信仰用金钱是可以买到的。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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