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下月起对影片实行新分级
【中央社台北3月14日电】经行政院核定,新的电影片分级处理办法将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行之有年的电影三级制将变为四级制,为6岁到12岁儿童增列保护级。而限制级的尺度,也将因“剧情需要”而有所放宽。
这项新的分级办法中,原来的三级制将改为四级制,在“普遍级”、“辅导级”、“限制级”之外,加列“保护级”、简称“护”级。
根据新的规定,保护级的影片6岁以下儿童不得观赏,但6岁以上未满12岁的儿童,只要在父母、师长或成年亲友陪伴下,就能入场观赏。
此外,配合新的电影分级办法实施,新闻局也修改了“电影片检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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