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说李鹏报告高度重视法制
【香港《星岛日报》3月14日文章】题:李鹏报告重视法制(作者王友金)
李鹏总理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提出的《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有一点最令人鼓舞的内容是“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李鹏在他的报告第五部分的第二节,就以“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为小题引言,然后在内文中阐述了几个要点: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依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二、各级政府和全体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学会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三、今年要抓紧制定一批行政法规;四、加强执法工作,发展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五、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这次能如此明确地“高度重视”法制,毋宁说是受到去年11月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所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影响。该“决定”也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专题,强调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
在市场经济的狂涛巨浪当中,势必会把一些思想保守、死硬教条、依靠政策、长官意志的脑筋冲击到历史漩涡里去。中共中央正式提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这样一个鲜明的理念,就是一个伟大的突破。这种突破,将使中国少走弯路,加快步伐迈上经济建设的大道。关键之点就在于,认识到必须以法制来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舍法制,市场经济将走上歪道,必将陷于混乱。
其实,在一切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以及香港,经济也都是在法制的保障之下发展起来的,不过他们是年长日久浸淫其间,不觉得有什么特别新奇而已。
但在一个像中国大陆这样长期封闭,以计划经济为主导,实行依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的国度,乍一开放改革,猛然转轨上市场经济,从头建立法制理念和依法办事的制度,殊非易事。旧思想、旧体制在中国是根深蒂固的,虽经15年的改革开放,中央和地方也颁布不少法律法规,但要建立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社会,就非10年8年可实现。良以建立法制,首先必须由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加以规定;但有了政策和法律,例如中共中央的“决定”以及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如果领导不重视并认真严肃地执行,有法也等于无法。法律还必须有人来执行,才能生效。
因此,作为一国总理的李鹏,高度重视法制,并依法行政,市场经济的发展庶几有望,这将是此次人代会最令人瞩目的举措,这也是国家长治久安之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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