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稳步发展
【路透社布鲁塞尔3月1日电】题:稳步发展的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今天同意接纳瑞典和芬兰成为其第13个和第14个成员国。以下是欧洲联盟的发展经过:
1952年——根据1951年签订的巴黎条约,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这是一个负责监督法国、西德、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和意大利6国煤炭和钢铁工业的超国家机构。
1952年——所有6个成员国签署了一项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的条约。
1957年——签署罗马条约,成立了基本宗旨在于建立一个共同市场的6国欧洲经济共同体。此外,还签署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原子能联营)条约。不久这3个机构合并成为欧洲共同体。
1972年——欧共体接纳英国、挪威、丹麦和爱尔兰为成员国。挪威选民在全民投票中反对挪威加入欧共体。其余3国在1973年正式加入欧共体。
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成立,负责监督汇率浮动。
1981年——欧共体接纳希腊为第10个成员国。
1985年——欧共体各国政府通过统一欧洲大市场法,这是对预定在1992年年底以前建成取消壁垒的单一市场的欧洲联盟条约的重大修订。
1986年——欧共体接纳西班牙和葡萄牙为成员国,成员国增至12个。
1991年10月——欧共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同意建立欧洲经济区,欧洲经济区包括欧洲联盟12国及奥地利、芬兰、瑞典、挪威和冰岛。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瑞士的选民后来反对欧洲经济区计划。
1991年12月——签署马约,建立经济和货币联盟,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并在司法事务上采取联合行动。欧共体成为范围更大的欧洲联盟的组成部分。
1993年11月——马约生效,欧洲联盟成立。
1994年1月——12国建立起单一市场。
1994年3月——瑞典和芬兰完成了于1995年1月1日加入欧洲联盟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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