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向外国人征收旅游税
【《莫斯科真理报》1月19日报道】莫斯科市政府1994年1月4日颁布一项决定,向来俄罗斯首都旅游的人征收旅游税。
决定中说,为了吸收额外资金来发展旅游基础设施,为提高莫斯科旅游服务质量的措施提供资金,自1994年1月1日起,向独自前来首都旅游的外国公民(不包括独联体公民)征收市旅游税。自1995年1月1日起,向旅游团体中的外国公民征收这笔税金。
决定指出,根据世界旅游组织的分类,在莫斯科住1夜以上——1年以内的外国人,并且其目的不是从事由当地资金来源付款的活动,被认为是旅游者。
决定规定,旅游税数额为,每名外国公民每昼夜1美元,既可以支付外汇,也可以按俄罗斯中央银行当日牌价支付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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