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重申:鼓吹台独言论者应受法律制裁
【中央社台北十九日电】行政院今天表示,鼓吹“台湾独立”的言论,已超过宪法规定的个人言论自由范围为法所不容。
行政院今天答复立委吴淑珍等就蔡有全、许曹德鼓吹“台湾独立”涉嫌叛乱一案所提出的质询时,作了以上表示。行政院指出,维护国体及领土的完整,是立国的基础。鼓吹台湾应该独立的意图,无非在使我民主共和国的国体割裂,及排除国家主权对领土行使的完整。
行政院说,民主法治国家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是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及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为其范围的自由。发表言论,应严守法律所规定的尺度及范围,而非绝对不受限制的自由。若有逾越,就不在宪法所保障言论自由的范围内。行政院并表示,司法机关审理蔡有全、许曹德涉嫌叛乱案,均本超然独立的客观立场,外据法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也不受专家、学者评论等任何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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