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住房改革几大举措(宋世益)
俄罗斯住房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70多年来,由于长期仅依靠国家解决住房问题,国家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目前,俄罗斯经济状况不佳,国家更是不堪重负,独木难支,住房问题越来越尖锐,住房建设每况愈下。据俄罗斯国家建设委员会主席霍贾耶夫透露,在情况最好的1987—1988年,交付使用的住房面积达7300万平米,1992年仅为4100万平米,下降了43%。
为缓解住房矛盾,俄政府在住房改革方面采取了下列做法:大力推行住房私有化
改革之初,对住房私有化有不少限制,现在几乎全部取消,仅公共宿舍、危房、军队用房不搞私有化。据俄罗斯《文学报》报道,自1991年推行住房改革以来,约22%的住房已实行私有化,30%为个人建房,约4%的住房属合作社——这些住房中多数已属私人住房。此外,非国营企业的住房也属私人财产,只是不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法人所有。如此计算下来,私人住房总面积已占全国住房总面积的55%—56%。俄罗斯住房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打破房租平均主义,逐步取消国家补贴
莫斯科市房产局副局长马斯洛夫认为,俄罗斯现在的住房制度是不合理的,住房面积和等级即使有天壤之别,也都按同一标准收取房租,而且房费极低,无法弥补实际开支。过去从居民手中收取的房费、水电费、暖气费和天然气费可弥补实际费用的一半,现在顶多只能弥补1%—2%。目前国家预算已承受不了以前的补贴办法。俄政府决定,从1994年起,在5年内,居民应逐步承担全部租金和公共服务费。但这种付费不搞平均主义,而是按住房等级、面积及家庭收入区别对待。房费和公共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标准为:1994—1995年不超过总收入的10%,1996—1997年不超过15%,从1998年起,不超过20%,超过部分可享受补贴。如住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超标部分不予补贴。
将竞争机制引入住房建设、经营及维修等领域
过去几年,由于资金短缺,俄罗斯有相当大一部分住房被迫停工或迟迟不能完工。此类住房面积约为4000万平米,相当于一年的建房总面积。政府已决定以招标方式将这些“胡子工程”出让给有财力和人力的单位承建。
俄罗斯国家建设委员会官员认为,住房的经营和维修不搞竞争是不可想象的,房主应当有可能选择住房经营单位。这位官员透露,俄罗斯将通过一些规章制度,明确住户与房管部门的经济责任范围。如果由于房管人员或维修人员玩忽职守而使住房热水或暖气中断超过规定期限,住户有权不付服务费,上述人员还得被罚款。消除住房经营和维修方面的垄断现象,将对住户有利。建立住房市场
随着私有化的展开,俄罗斯的住房市场已经建立并开始运转。俄罗斯法律规定,允许将土地转让给私人用于住房建设;允许合法的住房买卖。俄罗斯各地均建立了房产管理部门,各地有不少从事经营的房产公司、房产信息公司。报纸每天都刊登大量买房、卖房、租房、换房等广告。仅莫斯科市内,每天有600笔以上的住房交易成交。
多渠道筹集资金,用税收优惠等手段吸引个人投资
俄罗斯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预算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预算外资金。1993年,约45%的新建住房资金源于预算外资金。尽管俄罗斯目前通货膨胀不断加剧,但高收入人数也在增加,人们在拼命挣钱。在莫斯科市,40%的成套住房已有了房主。
俄罗斯立法对个人投资购房是很有吸引力的。立法规定:自己掏钱买房者,不受标准限制;对私房不征不动产税,只征财产税;对公私房的维修费和公共服务费一视同仁。政府还保证,今后的私房维修费将更便宜。
政府向某些人提供无偿补助金用于建房和买房
这些人包括:住房亟待改善的公民:根据现行立法有权得到优惠建房贷款或有权优先得到住房的老战士、残疾人等。无偿补助金额为建房或买房平均费用的5%—70%不等,具体取决于家庭人均收入和排队等房的年头。补助金只能获得一次,在获得补助金后,其他优惠都将取消。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1993年,俄罗斯建房面积下降趋势得到控制,住房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购房者越来越多。在莫斯科,1993年有100多万平米住房是按市场价格出售的,买主绝大多数是俄罗斯人。但据俄罗斯国家建设委员会统计,俄罗斯目前需建4000万套住房,这在短期内是无法解决的。(宋世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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