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不是逃避版权的天堂
【台湾《中国时报》2月1日报道】题:一台商侵犯智财权遭中共责令赔偿180万美元(记者赵雅芬)
国际唱片业交流基金会(IFPI)台湾办公室昨天透露,大陆上海的IFPI办事处,已于1月22日会同中共上海当局查获马来西亚籍盗版商人许华乐的盗版行为,责令他付出相当于人民币1.2亿元的赔偿金。
台湾IFPI表示,许华乐是持有台湾护照的马来西亚人。他在台湾经营了一家名为“图腾”的公司,专门从事音乐录音带、CD的盗版工作。除了台湾以外,许华乐也游走马来西亚、大陆、香港等地进行盗版活动,因此一直被东南亚各地的IFPI视为关注的目标。
许华乐去年起进入大陆市场“作生意”。今年1月22日当天,许华乐在杭州一家工厂下订单,IFPI上海办事处即会同公安人员在杭州查获了许华乐盗录的49类、13.9万张的盗版CD,其中大部分销售到海外。内容多为刘德华、张学友、叶倩文、周华健、童安格等人演唱的广东、国语流行歌曲,及部分古典音乐歌曲。这也是大陆查缉盗版业以来,最大的一桩CD唱片版权侵犯索赔案。
台湾IFPI表示,许华乐让大陆方面抓到盗版行为,一方面让他们很宽慰,另一方面也令他们很感慨。原因是台湾IFPI在前年底就曾陪同调查局人员查缉一家出品人登记为许华乐的“胜利科技”盗版CD工厂。去年2月19日,IFPI与调查局人员循线追查到许华乐“图腾”公司,当场查到49箱盗版印刷品、及5000多片盗版CD,IFPI以此据向检方提出告诉。
今年一月,台北地检署以许华乐“不知情、没有犯罪意图”为由,给予不起诉处分。
台湾IFPI表示,这项判决让他们十分遗憾,因为台湾方面行政、警方对于盗版的取缔工作都不遗余力,但执法的单位却不太能配合。大陆的IFPI去年才成立,如今在取缔方面却已有不错的成效。对于许华乐在台进行盗版却没被起诉的判决,台湾IFPI已向地检署提起再议。
另据外电报道,台湾商人许华乐由于在大陆侵犯激光唱片版权,被上海当局下令赔偿一百八十万美元。
据了解,国际唱片交流基金会在台湾和大陆两地均查获台湾商人许华乐之盗录激光唱片行为,并向两地有关当局提出告发。但台北地检署给予不起诉处分,和上海当局所作的处分截然有别。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