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评述:越和解放阵线代表团联合公报
【法新社巴黎二十六日电】一位民族解放阵线的联合发言人以他个人和北越代表团的名义明显地对北越和解放阵线联合公报发表意见,这还是第一次。
有人问到这种新作法的重要意义,陈怀南只是回答说,“两个代表团之间经常进行磋商”,之所以发表一项联合公报,是因为“我们认为有必要这样做”。
陈怀南强调说,解放阵线在派它的代表团去巴黎以前,它曾经谋求并得到“越南民族、民主及和平力量联盟”的支持。
观察家认为,这项联合公报及陈怀南发表的意见清楚表明,河内和民族解放阵线对在四方会议
——其中包括目前的西贡政府——上取得有成果的结果的可能性表示认真的怀疑。他们还表示,除非通过同一个新的西贡政府达成协议,否则无法求得政治解决。但是公报并不排除取得一项讲实际的折衷方案的可能性。
公报中的这句话似乎是暗示,如果华盛顿和西贡就使用圆桌的原则达成协议,其他方面将在同会议的第一次会议的具体安排有关的其他问题上采取一种更和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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