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平稳转向市场经济
捷克从1990年起开始改革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3年多来,捷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经济在逐步建立,经济开始好转。捷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特点比较明显。大力采用宏观调控措施保持经济平衡捷在经济改革一开始就注重保持经济平衡,对改革的成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首先把控制通货膨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规定在1990年和1991年实行紧缩政策,不增加货币发行量,银行控制贷款,调整利率。国家预算削减军费等非生产性开支和对企业及农业的补贴,不得出现赤字;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不许大举借债。为了鼓励外贸出口,使本国产品的价格逐步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在1990年曾使克朗3次贬值。彻底改变所有制捷从经济改革一开始就强调要彻底改变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所有制,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化,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一。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使产权关系明晰,改革的目的就不会实现。为此,从1990年开始通过一系列法律,以保障体制转换顺利进行。采用投资券私有化方式加快向市场经济转轨进程捷在实施经济私有化过程中,先从归还财产和实行“小私有化”,即把国营商店、饭馆、小型作坊等通过拍卖或租赁转给私人着手;继而再进行大中企业的私有化,即“大私有化”。
为了加快私有化步伐,原联邦财政部长、现任捷克政府总理克劳斯提出采用投资券私有化方式,即每个年满18岁公民,皆可用微薄资金(约30多美元)购买一份投资券,用此券所含的投资分额向相应工厂投资,可获得价值数万克朗的资产,从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目前,捷已进行了第一阶段的“大私有化”,第二阶段“大私有化”工作正在进行。由于采用这种把国有资产近似无偿分给大家的办法,再加上采用预售给私人、同外国合资等私有化方式,大大加快了大中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私有化步伐。至目前为止,全国“小私有化”基本结束,农业生产大部分转入私人和股份公司手中。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工业部门,约有2500家各类企业实行了私有化,65%的资产转入私人或由私人及一些组织组建的私有化基金会手中,其余35%由国家控制。捷克计划在1994年将国家所有制在经济中所占的比例降至10—15%。
捷在从改变经济所有制的同时,实行了一整套经济改革措施,如从1991年起放开价格,放宽外贸和实行国内企业可用克朗自由兑换外汇制度。从今年起改革金融体制,并彻底改革税制,实行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增值税,并将过去国家统保的社会保障制度,改为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
由于实行上述周密的政策,加上发挥市场机制的效力,捷经济虽经历了经互会市场解体和联邦国家分裂的冲击,但一直保持了宏观平衡,并开始出现回升趋势。西方舆论普遍认为捷发展前景看好,是东欧一只正在成长中的“小虎”。(刘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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