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银行向外国股东开放
【法新社河内1月2日电】越南新闻社今天报道,越南各商业银行首次被准许有条件地向外国股东开放。
可用美元或其他可兑换外汇购买股票,但必须按国家银行公布的当日官价兑换成越南货币(盾)。
留给外国人的股票是记名的,每种记名证券的面值是以越南盾登记的。
越南新闻社指出,每个外国法人不得购买银行10%以上的社会资本,同时外国股东拥有的股本总额不应超过这种资本的30%。
外国股东可以成为银行董事会成员。但是他们不能任董事长或同时成为两个以上银行的董事会成员。
外国股东只有在业务开展5年后方可获准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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