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安全制度神经过敏(三)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学术界最近进行的研究表明,五角大楼的许多最有争议的安全规则根本无助于消除间谍或防止间谍活动。
对于工人们来说,一旦要害部门就业许可证被吊销,他就无法在这个部门就业,只能转行。在劳工市场疲软的今天,因许可证问题被解雇的航空航天部门的工人,再找到工作的希望就微乎其微了。
多年来,安全体系已变得更加严厉、更加排外,也更加隐蔽,根本不受公众的监督。在80年代期间,保密单位即经过特殊审查才可以录用的部门已大幅度增加。数以百计的政府办公室和机场都制定有多如牛毛的安全措施,根本不受公众、司法或国会的审查。
国防部拒绝透露这类部门究竟有多少。这类部门包括以加州南部为基地的保密机构,如诺思罗普公司的B—2轰炸机、洛克希德公司的F—117“潜隐”式喷气式战斗机和汤普森—拉莫—伍尔德里奇公司的间谍卫星计划,更不用说那些根本没有向公众透露过的属于绝密范围的机构了。在这个经特殊审查方可录用的杂乱无章的领域工作,像利格特这样的工人必须符合比其它安全许可证要求更高更严的条件。这些保密规定一般都排斥那些直系亲属住在国外、配偶不是美国公民、有过破产史、或曾吸过毒的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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