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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政治捐款接受法律监督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4-01-0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德国的政治捐款接受法律监督 【香港《快报》12月28日文章】10年前,德国政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有意向政党献金的企业界,为规避政府60%的高课税,可以聘请党派做顾'...

德国的政治捐款接受法律监督


【香港《快报》12月28日文章】10年前,德国政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有意向政党献金的企业界,为规避政府60%的高课税,可以聘请党派做顾问为名,进行支付献金之实。
企业界赞助者对政党的资助,往往就可百分之百大饱政客的私囊。这个不成文的规定在十年前造成了轰动一时的丑闻,当时的经济合作部长也因此下台。
丑闻发生的原因是检察官在涉案的企业集团负责人日记簿中发现,他曾将大笔款项以红包的名义汇进几个执政党如自民党、基民盟等党的帐目下,而在对照各党的帐表后,只找到顾问费的收据,款项不知去处。
许多卷入该案的政客却不承认对此事知情,致使许多政界人士包括经济合作部长都必须走路,政治献金法也被迫从此大幅修改。
1983年德国宪法法院重新修改政治献金法,严格规定2万马克以上的政治捐款者皆需列入名册,以供未来是否私下进行利益输送的查证,而献金只能献给政党而非私人,一些特定的民众社团组织如宗教团体或政治基金会等也不得从事政治捐献,私人捐献每年最高可减免税额到10万马克,营业机构则仍维持60%的课税,因此企业主捐献后政党所得甚微。
此外,政党必须每四年列出一份明确的会计表,公布所得经费去向,联邦众议院院长得以对查、核销。
政治献金既然只能捐给政党,而在政党党团运作中,各党派游说团体色彩分明,如自民党常为中小企业请命,基民盟、基社盟则为大型企业作说客。因此企业界也会辨明党的标签后,再行认捐,一些大企业当然会选基民盟,不过为了怕其他的政党杯葛对他们有利的提案,一些大企业集团索性对各党捐钱,形成“好处大家拿”的局面。
平心而论,德国的政党及政治献金制度已相当完备,监察系统及舆论也可有效地执行监督的使命,金权或可一时影响政治,但牵制力量很多,不至于达到腐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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