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城市女性的“新离婚文化”(上)
【台湾《远见》杂志月刊文章】题:当太太主动说再见——新离婚文化(作者余宜芳)
传统婚姻制度的城墙正一寸寸崩塌。1992年,台湾离婚率跃为亚洲之冠,平均每6对就有1对离婚,台北市甚至每4对婚侣就有1对分手。
从破碎婚姻的废墟中萌芽,“新离婚文化”的轮廓日益鲜明。主动告别婚姻
这几年,愈来愈多女性坦然视离婚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甚至主动向婚姻道别,形成一股新的“离婚文化”。
她们拒绝再像传统女性一样,即使婚姻剩下飘荡荡空壳,但想到孩子、经济、别人的眼光……一辈子不敢轻举妄动,终至含悲忍怨,在有名无实的“中国式离婚”里苟度余生。
20岁至40出头的都市女性,占这批拓荒者的多数。她们大部分是职业妇女,学历或高或低,最大共同点是:对婚姻品质要求较高。当她们面临婚姻困境的抉择关口,懂得运用资源求助、决定更快,也更为自我考虑。
晚晴协会则发现,这一两年,十通求助电话有八通半是问“他不肯离婚怎么办?”、“如何获得财产和子女监护权?”迥异于过去关心的重点是“如何挽回丈夫的心?”
女律师王如玄从执业经验中观察,愈来愈多女性当事人比男性急着离婚,不少人甚至愿意付赡养费换取自由。更多女性不再执着于争取小孩监护权,而让恶质化的婚姻陷于胶着。
许多人相信,台湾离婚率的高涨,代表家庭价值、伦理的破产,也是社会失序的根源;这群直接影响离婚率成长的女性族群,也因她们的离婚观背负各种有形、无形的道德谴责。
以台湾社会近年的开放,妇女的教育程度、就业率在亚洲均名列前茅,加上充分资讯化的环境,社会评论家蔡诗萍断言:女性的自主意识必然不断提高。目前由都会女性主导的“新离婚文化”,定成下一波沛然无法抵挡的大潮流。不再扮演秦香莲
如果将外遇比拟成一出融合文艺悲剧、侦探、动作各种类型的电影,过去,许多人花5年、10年,甚至一辈子在演这部戏;如今,随着女性对外遇的容忍度降低,旧戏开始现新貌。“长痛不如短痛,拖住对方等于铐住自己;就算丈夫是陈世美,我也绝不再扮演秦香莲”,35岁、刚签字离婚的陈筱平说。
愈来愈多女性面对丈夫出轨,放弃“三败俱伤”的报复心态,缩短自怜自艾的自虐期,并将那分不甘愿的心转为重建自我。
婚姻咨商顾问吴娟瑜也观察到,很多因丈夫外遇想离婚的女性,会先找律师弄清楚权益,然后,等更清楚自己要什么,或孩子大点、甚而将财产做最适当的转移、对人生安排得更好后再离婚。“离婚是何等大事,当然更应做生涯规划”,吴娟瑜认为。离婚不应是耻辱
愈来愈多夫妻,则因不愿改变太多原来的自我而分手。
婚姻生活有太多琐碎事必须妥协,通常女性被期望配合家庭的幅度又比男性大,许多深具男女平权意识的女性特别难以接受。“婚前根本没体认到,一个女人必须为婚姻牺性的事那么多”,女作家杨明坦承。
她和前夫也曾努力相互迁就,却调整得很痛苦,最后甚至怀疑:“到底要调整多久、到什么程度才能维持得住婚姻?这不是一两年,可能是三四十年的事,婚姻最后或许保住了,我们却不快乐、不再是原来的自己,我不明白这样有什么意义?”在双方觉得做朋友远比当夫妻适合的共识下,两人平和分手,始终维系知交情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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